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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文明办 南阳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南阳市文明家庭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415次时间:2022年4月2日

各县(区)文明办、妇联,市直、油田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属驻宛二属企事业单位,市属新闻媒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安排,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全市树立新时代家庭观,依据《南阳市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宛文明〔2021〕6号),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南阳市文明家庭宣传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宣传推选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8月31日

  • 推选标准及数量

按照《南阳市文明家庭评选基本标准》(见附件1),家庭成员在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度高的南阳市范围内家庭,均可推选第三届南阳市文明家庭。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文明家庭的,不再参与此次推选活动。拟表彰第三届南阳市文明家庭50户。

  • 申报推荐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南阳市文明家庭(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为准,时间为2022年3月以前):

(一)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二)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四)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五)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六)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八)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九)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十)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家庭成员是指: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为家庭成员。近亲属中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当然的家庭成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都属于家庭成员的范畴。如子女成家后不再与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但与父母间的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仍存在,仍应是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在一个大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属于家庭成员,如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家庭成员。所谓“共同生活”应指长久同居在一起的共同生活。短期及临时性的不能视为共同生活状态。

四、推选程序

(一)组织动员(2022年3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启动文明家庭评选工作,认真制定评选方案,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标准,以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以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择优推荐(2022年3月21日至4月15日)。各县市区要组织好当地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并负责本辖区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市直、油田、驻宛两属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或本单位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要优先推荐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家庭。要优先推荐2020年以来荣获“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家庭。各县市区各推荐3个家庭,功能区、油田各推荐1个,市直各单位及驻宛两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推荐。对拟推荐家庭在其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

(三)评审表彰(2022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市文明办、市妇联组织评委进行集中评审。征求部门意见后,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出50个拟命名的第三届南阳市文明家庭,报市文明委审定,以市文明委名义予以表彰。

(四)宣传推介(2022年5月16日至8月31日)。各地要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大力宣传各级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各单位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激发广大家庭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热情,推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同时,市将择优推荐部分文明家庭参加8月份第三届河南省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和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各地文明办要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担起职责、发挥作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确保推选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二)面向基层,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好评选活动和推荐申报工作,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严格程序,注重质量。南阳市文明家庭是我市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地要高度重视,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严格遵循《南阳市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评选过程公开公平,结果社会认可。尤其是要对照申报推荐条件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切实征求部门意见,确保所推荐的文明家庭无“一票否决”现象。

2022年4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务必上报推荐报告(姓名、单位、职务)、南阳市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妇联。同时,将推荐报告、申报表、全家合影照(jpg格式,1M以上2M以下)电子版发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

联 系 人:毛胜军 市委宣传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        

闫 铂  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

王 勇  南阳日报社新闻管理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市文明办63399723  市妇联62298698

南阳日报社13937733368

邮寄地址:南阳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5楼

电子邮箱:nysfletb@126.com

附件:1.南阳市文明家庭评选基本标准

2.第三届南阳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南阳市文明办            南阳市妇联

2022年3月 日